發布日期: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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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大陸或國外如何換領新護照
人在大陸或國外護照過期或快到期,可將應備文件寄回給台灣親屬代辦。須依規定填寫「E式委任書」,由本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以複委託方式委任廣禾旅行社申請護照。
- 關係證明:複委任之台灣親屬須證明與申請人之關係(如父母、配偶、18歲以上子女,或兄弟姊妹身分證背面父母相同),否則須提供官方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 特別提醒:寄回台灣辦理護照前,請自行確認是否會影響在國外的原入境簽證或居留權。
特別注意:下列對象不可寄回台灣代辦
- 尚未履行兵役義務之役男:除了護照內已辦理僑居身分加簽者外,皆須回台灣親自辦理。
- 14歲以上未領身分證者:年滿14歲尚未申領新式國民身分證者,須回台灣辦理。
- 限制出境者:通緝中、受保護管束等限制出境對象,將不予受理。
人在國外申請護照應備文件
- 護照 E 式委任書正本:申請人及複委任人須親自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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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分證正本:出生地不能空白。
- - 未滿14足歲:須附戶口名簿正本或三個月內詳細戶籍謄本正本。
- - 已領身分證者:一律提交身分證正本。
- - 18歲以下:加附監護人身分證正本;有監護權疑問須附詳細戶籍謄本。
- 兩吋彩色白底照片 2 張:須為 6 個月內拍攝之大頭照。
- 未過期護照正本:護照若已過期則不需寄回。
- 複委任親屬身分證正本:須證明關係,或提供官方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