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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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電子旅行授權(eTA)入境新規
適用於免簽證外籍人士搭機前往或過境加拿大
加拿大政府實施之電子旅行授權(eTA),係針對搭乘航班前往或過境加拿大之免簽證外籍人士所設立之必要入境要求。自 2016 年 3 月 15 日起正式生效,符合條件之旅客在登機前必須持有有效的 eTA。
申請必備文件
- 1. 有效護照: 需持有免簽國家/地區之有效護照。
- 2. 電子郵件: 用以接收 eTA 核准通知信。
- 3. 支付工具: 一張信用卡(用以支付申請規費)。
規費與有效期限
- 申請費用: 7 加幣(CAD)。
- 有效期限: 最長可達 5 年。
- 關聯性: 若護照過期,eTA 亦隨之失效,需重新申請。
豁免對象與入境限制
身分豁免
- 美國公民。
- 已持有加拿大有效簽證之旅客。
入境管道限制
eTA 規定僅適用於搭乘航班之旅客。若旅客通過陸路(開車/巴士)或海路(郵輪)入境加拿大,則無需申請 eTA,入境規定維持不變。
提醒旅客:eTA 為電子許可,系統將自動關聯至您的護照。